t167p1175

标签: 民法典

郑州,父亲再婚生病住院,女儿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并将父亲送至养老院,可继母不同

郑州,父亲再婚生病住院,女儿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并将父亲送至养老院,可继母不同

郑州,父亲再婚生病住院,女儿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并将父亲送至养老院,可继母不同意,并称女儿一点爱心都没有,想让她回来协商怎么照顾父亲的事情。据河南民生频道8月4日报道,孙先生和自己前妻拥有1套房子,当时在离婚的时候,两人商量把房子给女儿,不过现在先由孙先生居住,等女儿成年后或者等孙先生过世后,房子就给到女儿。不料,孙先生不久后就再婚,遇到了自己心仪的女子,两人结婚20年,一直很恩爱,双方的身体也非常健康。可是有一天晚上,孙先生突然倒地不起,被赶紧送往医院,才发现是脑溢血。住院后性命无大碍,但是后期需要人贴身照顾,并且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这给老伴儿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孙先生已经70多岁了,继母自己也50多岁,这让她心理上、身体上都有点承受不了,就希望继女能够帮一把。然而,继女只在父亲住院的时候来过,后来就不来了,这让继母很是不满。后来继母到家里取点东西,发现自己比较重要的证件物品都没有了,询问继女后才知道,继女已经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还把继母的东西都进行了清理。继母大为震惊,她在这里已经居住了20年,怎么突然房子就变成继女的了呢?后来才得知,孙先生在和前妻的协议中写明了房子以后归女儿,现在女儿过户到自己名下并没有问题。继母心里不舒服,但她和孙先生的关系一直挺好。孙先生生病后,曾因不想连累她,日夜操劳,就想和她分开,让她赶紧去另外找一个。但是继母很善良,不愿意离开他,还是愿意照顾孙先生,不过她希望继女能回来一同帮忙照顾,这样双方都能轻松一些。然而,自从房子过户到继女名下后,继女就不再出现了。因此,继母才找到了媒体,想让继女回来协商如何把老伴照顾得更好。打电话没人接,继女也不出面,最后才联系到了孙先生的弟媳妇。弟媳妇说,孙先生的女儿并不是不照顾父亲,只是因为他们一家三口生活也很困难,只有老公一人挣钱养活家庭。对于孙先生,他的女儿也做了妥善处理,等他出院后直接送往养老院,那边的费用已经交过了,只是孙先生不愿意去。后来,孙先生也表示自己想回到家中居住,不想去养老院,也不想让老伴一个人承担照顾自己的责任,希望女儿能出面承担一部分责任。不过,有网友表示,女儿的生活困难,送养老院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也有人表示,孙先生如果去养老院,那么继母怎么办呢?房子已经过户到女儿名下,她还有安身之处吗?一、女儿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的行为合法吗?孙先生和前妻离婚协议约定房子给女儿,等女儿成年或孙先生过世后房子给到女儿。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所以只要这份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那么协议就是有效的,女儿过户房子的行为是有合法依据的。二、女儿对生病的父亲有怎样的赡养义务?《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不管是亲生子女还是继子女,只要存在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赡养义务就存在。在本案中,女儿作为孙先生的亲生女儿,肯定是有赡养父亲的义务。像现实中很多案例,即便父母离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也不会因为父母婚姻状况改变而消失。不过在这个事件里,女儿家庭困难,只有老公一人挣钱,这可能会影响她赡养的方式和程度,但并不能成为她不赡养父亲的理由。三、继母在这件事中的居住权益怎么保障?虽然房子按照离婚协议最终归女儿,但继母在这房子里居住了20年。从情理和实际情况看,继母和孙先生结婚20年,双方感情很好,孙先生生病后继母也一直照顾。在这种情况下,继母的居住权益需要被考虑。如果继母和孙先生之间有关于居住权益的约定,或者从公平合理、照顾老人等原则出发,也许可以为继母争取一定时间的居住权。法院在处理类似家庭纠纷时,会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比如共同生活时间、对房屋的贡献、老人的生活状况等,来判定居住权益的分配。关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青岛我不服,我服这个大哥!”山东青岛,一59岁退伍军人,一生没结婚,每天就牵着

“青岛我不服,我服这个大哥!”山东青岛,一59岁退伍军人,一生没结婚,每天就牵着

“青岛我不服,我服这个大哥!”山东青岛,一59岁退伍军人,一生没结婚,每天就牵着一条军犬,在海边溜达,把自己晒成“巧克力大叔”,8年救了32人,问他为啥不结婚,大哥说:“不敢结婚,害怕哪天我突然走了,对不起老婆孩子。”,而大哥接下来的一句话,让所有人泪目。8月4日,据蓝睛报道,赵志强59岁了,是个退伍海军,虽然他脱下军装,但内心为人民服务的热忱却丝毫不减。赵志强看到海边经常发生溺亡事件,他退休后,8年来一直坚持海边公益巡逻,看见有人落水,他就舍身相救。赵志强并不是一个人,还有2个战友,跟他并肩战斗,3个人成为海边最美的风景线,一起守护着游人的生命安全,为游人保驾护航。这8年来,赵志强参与救援N次,成功救起32人,挽救了他们的生命,保全了32个幸福完整的家庭,而他却一直形单影只,没有组织家庭,陪伴他的,只有一条威武的军犬,一人一狗,让人动容。问赵志强为啥不娶妻生子,他泪湿眼眶,他说,救援是一项十分危险的工作,一个不小心,他就可以丢了性命,所以,如果他走了,会连累老婆孩子,所以,他为了护佑他人的幸福圆满,根本不敢奢望婚姻。赵志强一番话,说的让人肃然起敬,又心疼不已,而他接下来的话,更是让所有人泪目。据赵志强说,如今海边就他一个人巡逻了,他的2个战友,已经在救援的过程中先后牺牲了,因为当时是台风肆虐,浪头太大,海水无情的吞噬了战友的生命……赵志强说,提起战友,他就心痛不已,所以很少提及,他会扛下战友未尽的使命,永远坚守在这里,守护一方平安。有人说,这兄弟是有大爱之人啊!有这些人,世界因此美好。不过,可苦了这位兄弟了。在世菩萨。你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具有爱心和责任心的人,虽然你已不是军人,还是保留了军人的一颗勇敢坚韧不拔的心,向你致敬!在河边,塘边,水库边,水沟边,海边玩耍,又不会游泳,不听劝阻的人们建议不需要施救,容易搭上施救人员的性命。人品至上,你为了别人,宁可自己有付出。你虽然孤单,但是你拥有很多爱。真是大爱之人,为了这份救援工作,连婚都不结,真是有血性之人,祝你平安一生一世。还有人说,在五四广场、音乐广场附近遇到过他好几次,一开始不知道这人是干啥的,看他那身装扮感觉有点怪怪的。后来知道他是一位为游客安全护航的志愿者,向这位默默为游客服务的志愿者致敬。那些喷青岛海边安全意识不行的,请问这样还算不行吗?!大海属于每个公民的,玩耍自由,限制多说不放开,不限制又说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意识是存在于每个游客每个父母成年人的脑袋里心坎儿上的。而不是某个旅游城市的大喇叭上或者强制措施上的!青岛这块风水宝地,就出英雄,青岛人的骨子里有种不怕牺牲的精神。大爱无疆。愿大哥早点取妻生子。愿好人一生平安健康。《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赵志强在海边巡逻时,多次冒险下水施救落水者,其行为属于典型的“自愿实施紧急救助”。根据《民法典》第184条,即使救援过程中因客观条件限制,如台风、巨浪导致受助人轻微受伤,或赵志强自身因救援受伤,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该条款通过免责机制鼓励公众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消除“救人反被讹”的顾虑。赵志强8年救起32人,正是这一精神的生动实践。如果赵志强因救援牺牲,其家属可依据《民法典》第183条,见义勇为受益人补偿,向获救者主张适当补偿,但赵志强本人因免责条款无需承担法律风险。《志愿服务条例》第3条规定: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赵志强与战友自发组成巡逻队,长期无偿守护海边安全,符合《志愿服务条例》中“自愿、无偿、合法”的志愿服务定义。其行为不仅体现个人道德,更具有社会公益属性。根据条例,志愿服务组织可为赵志强等志愿者提供必要保障,如保险、培训,但个人自发行为同样受法律保护。赵志强因担忧救援风险放弃婚姻,反映出志愿者个人权益保护的缺失。应通过完善志愿服务激励制度,减少志愿者的后顾之忧,而非仅依赖个人牺牲。赵志强因战友牺牲、个人安危放弃婚姻,暴露了志愿者保障体系的不足。法律在鼓励见义勇为的同时,需通过制度设计,如强制保险、心理援助,减轻志愿者负担。游客需提升自救能力,相关部门需完善海边警示设施,而非苛责志愿者个人。赵志强以生命守护生命,用孤独诠释大爱。法律为他撑起“免责伞”,社会更应为他筑起“保障墙”。愿英雄平安,愿善行得偿。对此,你怎么看?关注@灋律盐究员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青岛我不服,我服这个大哥!”山东青岛,一59岁退伍军人,一生没结婚,每天就牵着

“青岛我不服,我服这个大哥!”山东青岛,一59岁退伍军人,一生没结婚,每天就牵着

“青岛我不服,我服这个大哥!”山东青岛,一59岁退伍军人,一生没结婚,每天就牵着一条军犬,在海边溜达,把自己晒成“巧克力大叔”,8年救了32人,问他为啥不结婚,大哥说:“不敢结婚,害怕哪天我突然走了,对不起老婆孩子。”,而大哥接下来的一句话,让所有人泪目。8月4日,据蓝睛报道,赵志强59岁了,是个退伍海军,虽然他脱下军装,但内心为人民服务的热忱却丝毫不减。赵志强看到海边经常发生溺亡事件,他退休后,8年来一直坚持海边公益巡逻,看见有人落水,他就舍身相救。赵志强并不是一个人,还有2个战友,跟他并肩战斗,3个人成为海边最美的风景线,一起守护着游人的生命安全,为游人保驾护航。这8年来,赵志强参与救援N次,成功救起32人,挽救了他们的生命,保全了32个幸福完整的家庭,而他却一直形单影只,没有组织家庭,陪伴他的,只有一条威武的军犬,一人一狗,让人动容。问赵志强为啥不娶妻生子,他泪湿眼眶,他说,救援是一项十分危险的工作,一个不小心,他就可以丢了性命,所以,如果他走了,会连累老婆孩子,所以,他为了护佑他人的幸福圆满,根本不敢奢望婚姻。赵志强一番话,说的让人肃然起敬,又心疼不已,而他接下来的话,更是让所有人泪目。据赵志强说,如今海边就他一个人巡逻了,他的2个战友,已经在救援的过程中先后牺牲了,因为当时是台风肆虐,浪头太大,海水无情的吞噬了战友的生命……赵志强说,提起战友,他就心痛不已,所以很少提及,他会扛下战友未尽的使命,永远坚守在这里,守护一方平安。有人说,这兄弟是有大爱之人啊!有这些人,世界因此美好。不过,可苦了这位兄弟了。在世菩萨。你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具有爱心和责任心的人,虽然你已不是军人,还是保留了军人的一颗勇敢坚韧不拔的心,向你致敬!在河边,塘边,水库边,水沟边,海边玩耍,又不会游泳,不听劝阻的人们建议不需要施救,容易搭上施救人员的性命。人品至上,你为了别人,宁可自己有付出。你虽然孤单,但是你拥有很多爱。真是大爱之人,为了这份救援工作,连婚都不结,真是有血性之人,祝你平安一生一世。还有人说,在五四广场、音乐广场附近遇到过他好几次,一开始不知道这人是干啥的,看他那身装扮感觉有点怪怪的。后来知道他是一位为游客安全护航的志愿者,向这位默默为游客服务的志愿者致敬。那些喷青岛海边安全意识不行的,请问这样还算不行吗?!大海属于每个公民的,玩耍自由,限制多说不放开,不限制又说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意识是存在于每个游客每个父母成年人的脑袋里心坎儿上的。而不是某个旅游城市的大喇叭上或者强制措施上的!青岛这块风水宝地,就出英雄,青岛人的骨子里有种不怕牺牲的精神。大爱无疆。愿大哥早点取妻生子。愿好人一生平安健康。《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赵志强在海边巡逻时,多次冒险下水施救落水者,其行为属于典型的“自愿实施紧急救助”。根据《民法典》第184条,即使救援过程中因客观条件限制,如台风、巨浪导致受助人轻微受伤,或赵志强自身因救援受伤,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该条款通过免责机制鼓励公众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消除“救人反被讹”的顾虑。赵志强8年救起32人,正是这一精神的生动实践。如果赵志强因救援牺牲,其家属可依据《民法典》第183条,见义勇为受益人补偿,向获救者主张适当补偿,但赵志强本人因免责条款无需承担法律风险。《志愿服务条例》第3条规定: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赵志强与战友自发组成巡逻队,长期无偿守护海边安全,符合《志愿服务条例》中“自愿、无偿、合法”的志愿服务定义。其行为不仅体现个人道德,更具有社会公益属性。根据条例,志愿服务组织可为赵志强等志愿者提供必要保障,如保险、培训,但个人自发行为同样受法律保护。赵志强因担忧救援风险放弃婚姻,反映出志愿者个人权益保护的缺失。应通过完善志愿服务激励制度,减少志愿者的后顾之忧,而非仅依赖个人牺牲。赵志强因战友牺牲、个人安危放弃婚姻,暴露了志愿者保障体系的不足。法律在鼓励见义勇为的同时,需通过制度设计,如强制保险、心理援助,减轻志愿者负担。游客需提升自救能力,相关部门需完善海边警示设施,而非苛责志愿者个人。赵志强以生命守护生命,用孤独诠释大爱。法律为他撑起“免责伞”,社会更应为他筑起“保障墙”。愿英雄平安,愿善行得偿。对此,你怎么看?关注@灋律盐究员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女子被车撞瘫在路中间,周围人却像看不见一样,任由她被二次碾压致死!更离谱的是,

女子被车撞瘫在路中间,周围人却像看不见一样,任由她被二次碾压致死!更离谱的是,

女子被车撞瘫在路中间,周围人却像看不见一样,任由她被二次碾压致死!更离谱的是,居然有人说“路人不救很正常,又没犯法”!家人们,刷到这样的视频你会不会气得发抖?今天我就撕开真相——见死不救,真的能全身而退吗?先泼一盆冷水:特定关系下的见死不救,就是板上钉钉的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曾经有父亲故意不救落水幼子,直接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刑!夫妻之间也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病危时另一方必须救助,拒绝送医可能构成遗弃罪!还有警察,《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警察执勤时对伤者不管不顾将触犯法律规定。但普通路人的“冷漠”,法律到底管不管?全世界分成两大阵营:欧洲很多国家用“坏撒玛利亚人法”强制救人,法国最高判5年监禁,德国罚到你倾家荡产!而英美推行“好撒玛利亚人法”,核心就一条——救人免责。比如医生在街头抢救心梗患者,就算按压导致肋骨骨折,也不用担责!有人说:“直接全国推行‘不救就坐牢’,看谁还敢冷漠!”太天真!还记得佛山小悦悦被碾压,18个路人无视吗?真要定罪,这18个人全抓?司法又不是拍脑袋!更扎心的现实是,现在很多人不敢救,不是因为冷血,而是怕被讹!扶老人反被索赔的新闻还少吗?在这种环境下,光靠“不救入刑”根本治标不治本!法律不是万能的,但它必须给善良撑腰!《刑法》第274条的敲诈勒索罪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是治“讹人精”的利剑!可现实多讽刺?救人被讹的案子年年有,但真正让讹人者坐牢的屈指可数!这不是法律的漏洞,而是执行的缺位!最后问大家一个灵魂拷问:如果有一天,躺在地上求救的是你的亲人,你希望路人是“怕惹麻烦”的看客,还是愿意伸手的英雄?记住,法律的底线不是“不做坏人”,而是让好人不再寒心!把这条视频转发出去,评论区聊聊:你觉得见死不救该入刑吗?
浙江一女子下班后,想要去一家按摩店放松一下,按摩师的技术很好,女子感到非常舒服,

浙江一女子下班后,想要去一家按摩店放松一下,按摩师的技术很好,女子感到非常舒服,

浙江一女子下班后,想要去一家按摩店放松一下,按摩师的技术很好,女子感到非常舒服,不由得发出哼咛声。可让人没想到的是,下一瞬,按摩师一把抓住了女子的脑袋,狠狠一捏!女子眼前一黑,瞬间便失去了意识......小赵是个教打台球的教练,因为老低着头教人打球,颈椎累得不行。有一天下班后,同事跟她说有家按摩店挺好的,可以去放松一下。小赵一听,就跟着同事去了。到了店里,小赵挑了个看起来挺有经验的师傅。按摩先从背上开始,虽然师傅手劲儿挺大,但小赵想着可能这样效果才好,就咬牙挺着。后来她跟师傅说自己颈椎不舒服,师傅就开始给她按脖子。结果师傅刚一上手,就听见“咔嚓”一声,小赵疼得立马叫了起来。她想叫师傅停手,可师傅好像没听见,还是一个劲儿地按。房间里只听见骨头响,小赵眼前一黑,慢慢地就没了知觉,直接晕过去了。同事一看不对劲,赶紧打了120,把小赵送去了医院。小赵去按摩,结果师傅手太重,把颈椎按错位了,还伤到了神经,得住医院,花了快五千块钱。她想找按摩店赔钱,可按摩店不认账,说这是按摩师自己搞砸的,还把按摩师给开除了。小赵气不过,问了律师,律师说按照《民法典》,上班时候员工闯的祸,老板得负责。结果,法院判按摩店得把小赵的医药费全付了。本来是想放松一下,结果按摩按成了身体心理双重受伤,这事儿也提醒大家,找按摩店可得小心,得看看他们是不是真懂法律上的责任。
贵州贵阳,女子家的新房还没入住,楼上邻居改造自家阳台,偷摸进入她家,在阳台扎上钢

贵州贵阳,女子家的新房还没入住,楼上邻居改造自家阳台,偷摸进入她家,在阳台扎上钢

贵州贵阳,女子家的新房还没入住,楼上邻居改造自家阳台,偷摸进入她家,在阳台扎上钢管架子施工。女子吓出一身冷汗,自家门锁着,钥匙在自己手里,他是怎么进入的?报警后得知,邻居不但私自跳进了她家,还推开了女子家所有的窗台。事后,对方态度嚣张,不道歉、不协商,钢管架子一直在阳台支着,故意拖着她,女子:太欺负人了!7月26日,据百姓关注报道,钟女士买了一套二手房,装修后还没入住。楼上邻居,趁他们家里没人,偷摸从阳台进到她家,把整个阳台扎满了钢管架子。邻居态度强硬,不协商、不赔偿、也不拆走架子,钟女士报警、找物业都不管用,自家新房不能入住都快急疯了!今年6月份,钟女士新买的这套房,已经全部收拾好了,正准备入住。7月15日那天,钟女士回家,打开门,直接被震惊到了,当时大脑一片空白。自家的阳台上,突然架起了一些钢管支架,钟女士顿时心惊胆颤。钥匙在自己手里,是谁架的这些支架,他又是从哪里进入房内的呢?她不寒而栗,再也不敢待在家里,马上报警求助:自己家里被非法入侵了!事后,钟女士才得知,是她家楼上的邻居,一直想改造自家阳台。因为影响采光,原房主一直不同意,楼上邻居始终没有改成。邻居听说房主把房子卖了,就欺负新房主,趁钟女士一家还没入住,就偷偷开了工。干这活,必须要在楼下钟女士家的阳台,扎架子固定才行。邻居连问都没问一声,一看钟女士一家没人,就从自家跳窗户进入钟女士家里,很快就架好了钢管支架。他们家开始动工,原以为等钟女士入住时,自己已经干完了活。到时候,阳台改好了,架子也拆除了,来个神不知鬼不觉。就算事后钟女士知道了,事已至此,也无法改变。没曾想,邻居的计划,被钟女士提前发现了。对发生这样的事,钟女士非常气愤,自己压根就不知道咋回事,她们跟邻居也没有任何交集。咋就这么大胆,私自进入自己家里施工,这不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吗?令人更气愤的是,至今这些架子,还在阳台支着,因为支架的架设,已经对阳台的墙体造成损坏。而且,阳台的柜子、地面,还被泼洒了很多水泥,整个阳台,钢管被堵的严严实实。直到现在,不光物业没有任何说法,楼上邻居更是不哼不哈,一直拖着她。钟女士至今不敢一个人回家。别人都能随便进入自己家里,自己的人身安全,还有什么保障呢?为了到时候留个证据,她当天就在家里安装了监控。之后,虽然社区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楼上邻居态度十分嚣张。始终一句道歉都没有,坚持说自己没做错,压根就没打算处理问题。而是想耗着,反正你不敢拆,就是要拖着你!调解不欢而散。邻居觉得如果一直这么拖着,钟女士一家就无法入住,等拖的她没有耐心了,一切也就好说了。钟女士报警后,民警找邻居沟通协调,但邻居就是不同意。无奈之下,钟女士又求助媒体,记者联系不到对方,敲门也没人应,他们又找到物业。工作人员拒绝采访,也拒绝透露和提供,对方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无奈之下,他们又找到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组织过双方调解,但双方对赔偿的金额,没有达成一致钟女士表示,至今自己心里一直有阴影。因为邻居,不光偷偷进入自己家在阳台施工,还把他们家的窗台全部推开。钟女士觉得,在自己家里一点安全感也没有,所以要求邻居赔偿精神抚慰金。《民法典》第292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虽然法律允许相邻业主,在必要时合理利用邻地施工,但必须满足两个前提。一是施工行为确实“必须”,二是必须提前与邻权人协商并获得同意。本案中,楼上邻居未经钟女士许可,擅自进入其住宅施工,既未履行协商义务,也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明显违反了必要便利的合理边界。《民法典》第237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邻居在钟女士家阳台,搭建钢管架,导致墙体损坏、地面水泥残留,属于故意毁损他人财产。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拆除并赔偿损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第3项:有下列行为之一,(3)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非法侵入,是指未经住宅主人同意,没有法律依据或正当理由,擅自进入他人住宅的情况。楼上邻居,私自进入钟女士家中,对钟女士居住安宁权等合法权益的侵犯。目前,社区表示会再次协调沟通。那些钢管架子,仍在钟女士家的阳台上,事情没有任何进展。钟女士一家入住新房,还遥遥无期。对钟女士和邻居家发生的这些事,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湖北十堰,一女子贷款30万,期限一年,到期后不见归还,银行联系不到,到她家催款,

湖北十堰,一女子贷款30万,期限一年,到期后不见归还,银行联系不到,到她家催款,

湖北十堰,一女子贷款30万,期限一年,到期后不见归还,银行联系不到,到她家催款,这才发现,女子已经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孩子,丈夫无稳定收入,家里只有一套房子,房子价值55万,50%的份额是女子遗产,银行告到法院,要求女子父母、丈夫及两个未成年子女作为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应优先用于还清贷款,法院却有不同意见。2025年7月28日,据光明网报道,一女子贷款30万后,突然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孩子,银行要求,女子遗产应优先还贷。吴女士看着两个孩子,她长叹一声,作为母亲,她心存愧疚,没有能够给孩子好的生活。她又看了眼丈夫,丈夫老实木讷,不善言辞,四处打着零工,收入很不稳定。吴女士下了决心,生活决不能就这么将就,她想投资,做小生意。可是无论做啥生意,都需要本钱,2023年5月,她来到银行,申请了经营贷30万元,期限一年,利息若干。之后,她按照计划,做了投资,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麻绳偏捡细处断。吴女士踌躇满志,想大干一场,可万万没有想到,她突然就去世了。丈夫木讷,并不知道妻子在外面干啥,他给妻子办了后事,带着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艰难度日。多亏有孩子的姥姥姥爷,时常过来帮衬,女儿离世,外孙就是他们最后的念想。转眼间期限到了,银行不见吴女士前来还钱,银行开始催款,却得不到吴女士的回应。银行联系不到吴女士本人,直接联系到她家人,这才知道,吴女士并不是不还,而是她已经去世了。贷款者本人去世,可是,人世间的债务并没有消失,银行一查,吴女士家里还有一套房子。这套房子,价值55万,登记在吴女士和她丈夫两人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吴女士享有50%的份额,她已去世,她所占有的房子份额,如今已经转化为了遗产。吴女士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孩子,丈夫,他们有同等的权利,继承吴女士的遗产。银行认为,吴女士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应该优先用来还清贷款。可现实是,吴女士到银行贷款,是她个人行为,丈夫并不知道,所贷款项,也没用到家庭开支。因此,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吴女士的丈夫并没有还款义务。两个孩子尚未成年,没了房子,他们将流离失所。吴女士的丈夫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时刻面临失业风险。如果没了房子,他只能带孩子租房,孩子的衣食住行,上学教育费用,以他的收入,难以支持。可银行为了收回贷款,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要求吴某的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应优先给银行还款。法院走访调查,逐步了解到了吴女士家属面临的困境,一时之间,唏嘘不已。吴女士的孩子年幼,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在吴女士的遗产之内,首先必须为她的两个未成年孩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但是,这样一来,剩下的遗产,根本不够偿还银行贷款,用专业术语来讲,就是会影响到债权人债权的清偿率。于是,执行法官将吴女士遗产价值,和俩孩子的情况都如实告知了银行,并向银行讲明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银行听到法官的释义,了解到吴女士家里的真实情况,深表同情,最终表示,他们尊重并会依法执行法院的判决。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遗产范围界定。《民法典》第1153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分出他人的财产。吴女士与丈夫共有的房产价值5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丈夫所有,剩余一半为吴女士的遗产。丈夫的27.5万元份额不属于遗产范围,法院仅能对吴女士的27.5万元遗产进行处置。2、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与必要份额保留。《民法典》第1159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吴女士的两个未成年子女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法院在遗产分割时必须为其保留必要份额。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限制。《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吴女士的30万元贷款为个人经营行为,丈夫未参与,且贷款未用于家庭开支。因此,该债务属于吴女士个人债务,丈夫无需以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银行仅能通过吴女士的遗产主张债权,而无法要求丈夫以非遗产财产偿还。最终,法院判决:在吴女士的遗产范围内,为其未成年子女保留必要遗产份额7.5万元。之后,吴女士继承人在继承吴女士遗产范围内,共同偿还银行欠款。
缺钱的人,除了急赤白脸的搞钱之外。一定要展开突击性、针对性的学习,目的就是避坑,

缺钱的人,除了急赤白脸的搞钱之外。一定要展开突击性、针对性的学习,目的就是避坑,

缺钱的人,除了急赤白脸的搞钱之外。一定要展开突击性、针对性的学习,目的就是避坑,避坑也是省钱。比如,租房,你要避黑中介、恶房东的坑。就要研究民法典;吃透最近出台的《住房租赁条例》;在自媒体平台搜靠谱博主的租房分享。这一套学习下来,没有哪个房东能坑你,你出的租金就是合理的。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你淘汰了蠢而讹人的房东,以及聪明而故意讹人的房东,遇到的全是懂行又守规则的高素质房东。比如,上班,要避老板的坑。你要研究入职合同;留意企业对待员工的言行,是否合法;被辞退的赔偿是否合法等。这个过程中,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关注在这方面,无私分享的律师,能学到很多职场法则。比如抖音就非常多,虽然也会一对一收费,但他们会放一些免费的小视频,你在职场遇到的各种小套路,轻松应对。那么,你上班,也得到了你该得的收入。遇到的老板,也是守法懂规矩的老板。如果,本身穷,或者正陷入低谷,你又不爱学习,只会越来越穷,因为一直在踩坑,踩坑就是在花冤枉钱。学会做一个爱学习的穷人,那么穷就是暂时的,你迟早过上令你满意的日子。
一男子说想念远嫁的女儿,特意坐了一晚上车2000多公里,带了家里的土鸡、土鸡蛋,

一男子说想念远嫁的女儿,特意坐了一晚上车2000多公里,带了家里的土鸡、土鸡蛋,

一男子说想念远嫁的女儿,特意坐了一晚上车2000多公里,带了家里的土鸡、土鸡蛋,还有蔬菜给女儿。满心欢喜觉得女儿一定会很开心很感动,谁知道仅待了不到一天,他就想走了。女儿要求他用公筷夹菜,甚至还给他单独买了牙膏,连家里门的密码锁也不告诉他,把老父亲当个外人一样防备,太寒心!陈女士当初不顾众人劝说,毅然选择了远嫁1200公里外的城市。结婚后,她多年未回娘家,留在老家的父亲心里始终惦记着远方的女儿,总以为她是因为看孩子没时间回来。父亲对女儿的思念日益加深,便提前告诉女儿,打算去待上一周,多陪陪她。他带着满满的心意,准备了家乡的土鸡、土鸡蛋、蔬菜等特产,独自乘坐动车踏上了1200公里的漫长探望之路。可当父亲到达女儿所在的城市时,心里却泛起一丝失落——女儿和女婿都没有来接机。他向女儿要到地址后,自己打车前往女儿家。到了女儿家,迎接父亲的不是想象中的欢颜笑语,而是女婿的冷眼相待。女儿也很少和他交流,起初父亲还以为是女儿女婿吵架了。吃饭时,女婿既不抽烟也不喝酒,父亲想找些话题唠唠嗑,女婿却只是刷着手机,对他不理不睬,女儿也沉默不语。更让父亲觉得别扭的是,家里特意准备了公筷,女儿告诉他希望他用公筷夹菜。父亲心想,正常一家人谁会用公筷,偏偏自己来了就用上了,但他没说什么。后来有天下午,父亲想给女儿做顿饭,用带来的那些家乡特产。他去超市买了东西回到家附近时,女儿女婿还没回来,便想先进门凉快一下,于是问女儿家里密码锁的密码。当时外面有40多度,父亲站在烈日下,心里很不是滋味。没过多久,女儿女婿回来了,还给父亲买了一桶新牙膏,意思是让他单独使用。接下来的几天,女婿依旧摆着臭脸,不主动和父亲聊天,女儿也始终沉默。父亲这才明白,自己是被冷落了。他的心情从一开始的满心欢喜,一点点变得别扭、心酸,觉得自己像个外人,被女儿女婿防备着。他看着曾经天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喊爸爸的小棉袄,如今却把自己当外人,心里五味杂陈。更让他伤心的是,他担忧女儿未来的生活——自己在的时候女婿都这样,那自己离开后,女儿该如何自处。最终,父亲心寒了,决定离开。女儿见状并不想再大众广庭下与丈夫吵架,但她的沉默,无疑让父亲更感失落。其实她的内心也因丈夫和婆家的态度而寒心,甚至后悔当初的远嫁。父亲和女儿说自己要离开后,便独自回卧室收拾行李,买了回家的火车票。离开时,女婿什么都没说,女儿也只是简单叮嘱了句“路上注意安全”,婆家没有一个人出来相送。有人觉得用公筷、单独用牙膏还能理解,但不告诉密码让父亲在门外等,离开时也无人相送,就太过分了。也有网友说,要是自己遇到这种情况,会马上带着父母回娘家。民法典里也规定,家庭要弘扬美德,家庭成员要敬老爱幼,赡养人的配偶要协助履行赡养义务。女婿对岳父的态度,显然不符合这些规范。爸爸坐车1200公里看远嫁女儿遭冷落,默默离开无人送行,这样的事情实在让人难以接受。父亲千里迢迢带着爱而来,得到的却是如此待遇,换作谁都会心寒。女儿在其中的沉默,也让这份亲情变得沉重。希望这样的事情能少一些,让亲情在距离和生活的磨砺中,依然能保持温暖。那么你们怎么看呢?如果各位看官老爷们已经选择阅读了此文,麻烦您点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各位看官老爷们的支持!
洋县纸坊街道巩家槽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座活动

洋县纸坊街道巩家槽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座活动

汉中文明网讯-日前,洋县纸坊街道巩家槽社区联合县司法局共同开展了以“学习民法典,护航幸福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形式,为居民送上了一场实用的“法律盛宴”,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的法律...